一、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吗
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一)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一般程序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由此可知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具体的规定如上。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