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后无罪释放需要什么手续?

  拘留后无罪释放需要办理释放证明,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3)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4)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5)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被拘留然后无罪释放有案底吗会怎么样(被拘留但无罪释放会有案底吗)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拘留的,应当在立案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公安机关就不能贸然采取刑拘措施,无罪释放的手续是公安机关办理的,如果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对公安机关无罪释放的决定有争议,也可以向上级有关单位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