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那天傍晚,蒋师傅到山上去砍毛竹,随身带了一个信封,里面有1800元钱。他骑着电瓶车一路颠簸,不小心把钱掉在了杨湖操场的边上。蒋师傅到了目的地,才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急得直跺脚,连忙打电话给亲戚朋友,请他们沿路帮忙找找。很快,电话来了,说是钱找到了。

  捡钱的是同村的小陈,今年20多岁。这天,小陈像往常一样跟朋友约好去杨湖操场打球。走着走着,忽然发现脚下有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小陈捡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叠百元大钞,数了下,一共有18张。谁掉的呢,正纳闷时,有个村民走了过来,问小陈有没有捡到钱,说他亲戚刚才在这里掉了钱,所以他才来操场碰碰运气。

  防止有人冒领,小陈不动声色地将信封藏好,仔细地询问信封里是多少钱,几张百元钞?见村民描述的完全吻合,小陈就说,是自己捡到了。那村民很高兴,随口说了句:“等下让他给你500元当感谢费好了。”

  不久,蒋师傅赶来,见到小陈连声道谢。可是,当小陈让蒋师傅兑现500元感谢费时,气氛一下子僵了。蒋师傅觉得,这钱本来就是自己丢的,小陈也是自愿归还的,不存在感谢费一说。而小陈觉得,既然当初说过了,就应该兑现。双方各执一词,还发生了争执,引来了众多群众围观,

  随后,接到报警的应店街派出所民警赶来。经调解,蒋某与小陈各让一步,息事宁人,蒋师傅付给小陈200元“感谢费”。

  【法律解读】

拾金不昧犯法吗(拾金不昧能否索要报酬)

  国外立法给拾金不昧者报酬请求权德国民法典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有权向受领人请求报酬。德国民法典规定了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具体比例为5%或3%。

  日本遗失物法规定,遗失物件交出、交付或保管所用去的费用,由接受该物件返还的遗失人或是依据法规取得物品所有权而将其领取的人负担;接受物件返还的遗失人,须得向拾得人支付该物件价值5%以上、20%以下数额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