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被告人亲属未委托律师的情况下,为被告人指派的两名律师属于法援律师。家属可以为被告人委托律师,原法援律师自行终止。
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也就是说,只要经济困难,任何罪名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从实际出发,指派法律援助的律师虽然同样是各个律师事务所里工作的律师,但是政府机构只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与真正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并不在其中,真正有经验案源丰富的律师是不会真的像电视上演的一样去做法律援助的。因此有条件的情形下最好还是选择自己聘请律师,虽然收费但是却更加精心尽力。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经济困难不能委托辩护律师、属于智力残疾或者案情具有重大影响、公诉案件等,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有关部门接受申请批准后可以指派辩护律师为其进行辩护,指派律师后,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选择再请律师,但是指派律师是免费的,委托后指派的律师就会被撤回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