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令可否作为执行依据

  支付令可以作为执行的依据,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又不申请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支付令可以不管吗(支付令执行期间如何失效)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支付令可以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