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吗
1、放弃抚养权的协议没有效,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承担监护、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轮流抚养怎么抚养
1、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养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
2、其实,在办案实践中,轮流抚养孩子并不多见,也不是我们主张的方案。轮流抚养多出现在孩子年满2周岁到10周岁之间,因为2周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由孩子自己做主,基本上不存在争议。但2周岁至10周岁间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法律规定的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但这个尺度难以把握,当事各方都认为孩子跟自己好,法院也不能量化什么是健康成长的标准,所以折中的“轮流抚养”方案总是会被提出来讨论。
3、轮流抚养是有法律依据的,要想轮流抚养,要有三个条件:第一,由法院处理;要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第三,要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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