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有责任吗
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没有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此条明确指出了消费者的安全权,所谓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消费者最主要的权利,必须完整的理解安全权。
安全权包含了三方面的要求: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必须具有合理的安全性。2,经营者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可靠的安全保证。3,经营者提供的消费场所必须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以便消费者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挑选商品和接受服务。
此案可以按照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超市在这方面确实是有责任。
那么消费者摔伤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要看导致其摔伤的具体原因:如果商家的保护措施、购物环境都很完善,摔伤是因为消费者自己不小心造成的,这种情况下商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消费者的摔伤行为是由于商家的过错造成的,这个过错可以包括好多方面,比如设计上有缺陷,或是扫完地后,路上积水没有及时清理干净,给消费者造成损害,这种情况下商家是要承担责任的。
综上所述,这中情况下超市对消费者摔倒一事确有责任,理应进行赔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自己在买东西在超市摔倒了的,那么一般情况来说的话,超市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还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安全措施来进行处理,一般超市会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