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腾硖征地补偿办法有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当事人,应该进行支付相关费用的补偿。
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内容,有以下几点规定:
第六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第七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
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八条征收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的8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发放给承包经营户,土地补偿费的2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征收未发包土地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
安置补助费按照规定发放给人员安置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九条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其他地上附着物,是指除房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青苗,是指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补偿方式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征收林地的林木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征收林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违法建(构)筑物;
(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后栽种的青苗及花草、树木等附着物;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情形。
大腾硖征地补偿办法有对于征收集体土地的,应该进行支付补偿。如果有违法进行建筑的,或者是在征收土地之后进行种植绿植的,那么可以不对当事人进行补偿。同时如果符合相关法定不补偿费用的情形,那么也不会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