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仲裁吗?
施工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的数额或标准来计算,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违约金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的时候,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2、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强调了违约金是一种约定的条款,因此它是优先于损害赔偿的。
3、强调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的。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专为迟延履行而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此为例外。当然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惩罚性违约金。
4、应予强调的是,任何违约金一经约定,都是有效的,法官、仲裁庭无权宣告违约金条款无效,否则无异是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侵犯,不合合同自由原则。以往司法的实践很难令人满意,法官、仲裁员任意宣告违约金条款无效的做法甚为普遍,应予禁止。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对于这种对合同中规定的没没没有,没有严格执行的,视为违约行为,而双方在签署各类型合同的时候,都必须要针对合同违约行为和需要支付的违约金进行明确的规定。违约金的金额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总标的金额的20%,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