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员工又是股东,工伤待遇,股东权益如何实现
咨询: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同时也在这家公司担任某个管理职位,2004年7月3日,在上班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后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在我工伤治疗的过程中,其他股东以我治疗工伤不便行使股东权利为由提出了对我的股东权利进行限制的要求 。此后,在我要求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中,其他股东又提出,我是公司股东 ,不能像普通职工那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请问黄律师,象我这种情况,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与行使股东权利是否有冲突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回复:这位朋友反映的情况实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作为职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另一方面是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如何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前者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后者属于公司法的范畴,在二者权利的行使上没有任何冲突之处。如果是你的工伤保险待遇得不到落实,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甚至是民事诉讼的方式,向公司主张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至于股东权利,由于你处在工伤治疗期间,有些权利的行使可能会有些不便,如出席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你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具体写明手委托人的具体权限。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故意设置障碍阻挠你行使权利,你可以转让股份或者提起诉讼。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股东权益小于零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既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又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也是会承担相应责任的,并且也需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赔偿的费用,如果购买保险是由社保局先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