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率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受理与管辖进行了规定;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情况作出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对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承担进行了规定;关于民间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混合情形的认定问题;关于企业间借贷的效力的认定问题;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问题;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的预防和打击;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作出明确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债务人信用的风险
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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