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产权证是否要交房产税
只要是用于经营管理的房产,即使未办理房产证,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也需要依据法律缴纳相应的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通常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如果属于出租房产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房产用于经营管理,未办理产权证也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通常情况下,房产税以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具体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如果是出租房产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