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机动车需要登记的情形包括:
(1)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3)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和机动车报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机动车用作抵押的;机动车报废的。
二、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八)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九)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十)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十一)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十二)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十三)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要对机动车进行登记的情形包括有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和机动车报废。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