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逮捕后算拘役吗
拘役是刑罚的一种,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二者性质不同,所以检察院逮捕后不算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拘役如何执行
根据刑法规定,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拘役作为一种刑罚的形式,一般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而逮捕是短期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强制措施,二者存在不同之处,所以检察院逮捕后不算拘役。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