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利息过高的合同能否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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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借款利息过高并不是合同撤销的情形,所以不能申请撤销合同。如果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属于高利贷,债务人对超出规定部分利息可以不偿还。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过高时,不能因利息过高而申请撤销合同。利息高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对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支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