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夫妻之间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要不要共同承担债务,要依据债务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就要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新规界定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忠实义务如何理解

  夫妻忠实义务的基本法律性质定位。通说认为,配偶权是基于夫妻法律规定的夫妻身份地位而产生的基本身份权。从法律性质上看,具有权利义务的复合性,即在配偶权中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行使权利亦即履行义务。原则上这种身份权权利人不得放弃,甚至可以认为权利人有行使它的义务。

  配偶权虽然本质上是权利,却是以义务为中心。权利人在伦理道德的驱使下自愿或非自愿的受制于相对人的利益,因而权利中包含着义务。所以,虽然夫妻忠实义务名为“义务”,在本质上它却是权利与义务的复合体,这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夫妻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承担的,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偿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