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怎么界定肖像侵权

  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要有使用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具体来说,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3)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二、肖像权的特点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民法典关于肖像权的解释(《民法典》肖像权)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权是通过文字符号标识人格)。

  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可知在法律中规定了自然人是依法享有属于自己的肖像权的,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使用他人肖像权的,可能会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具体规定如上。欢迎进行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