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对于未成年人对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一类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强制其接受的,则从《民法通则》第16条所规定的父母之外的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监护人中选定的监护人。这种监护人基于《意见》第159条的规定: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由顺序在先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