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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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什么情况可以叫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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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地(合同纠纷协议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诉讼地域管辖权规定是按照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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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可以约定吗?(合同履行地法院)
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所以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即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要先看合同约定,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就不应被确定为合同履行地。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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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处理违章电话号码(南京违章处理电话咨询)
一、南京市机动车违章网上处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般的,对于网上处理的交通违章,只能处理罚款200元以下,必须到交警队服务大厅处理。找到违法处理栏,短信验证后进入违章记录,处理完后会有张处罚决定书显示, 2.一般交通违章处理会由指定的银行收缴罚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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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劳动(当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劳动争议)
劳动者实际工作地是不是合同履行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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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流程多长时间(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关于继承公证如何办理的法律知识 第一、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 (一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二 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 (三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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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时效(公证债权文书约定管辖)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所属管辖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应该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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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两个都想单独立户可以吗(兄弟两个能分户口吗)
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 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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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到借款的借条有用吗怎么办(没收到借款的借条有用吗怎么写)
出借人就构成合同违约,出借人不需要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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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是指什么(地域管辖包括几种情况)
行政案件原则上应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撤销或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