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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