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2005年11月10日徐xx持被告贷款证及私章等证件偿还了该笔借款;同时徐xx利用以此持有被告的贷款证及私章等证件于2005年11月12日以被告的名义向xx信用社又借款5000元,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