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也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其同居期间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如暴力致人伤害 ,则应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对于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作为离婚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