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当,违反接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