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对于债权债务关系中应作为给付的标的物,依当事人的意思抽象地以种类、品质、数量而指定者也。故种类物与特定物之分,前者纯系依债之关系当事...
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对于债权债务关系中应作为给付的标的物,依当事人的意思抽象地以种类、品质、数量而指定者也。故种类物与特定物之分,前者纯系依债之关系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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